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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香港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问答

如何办理出入境手续(十四)
1998-11-11 来源:生活时报 十四 我有话说

6、《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怎么办?

北京市居民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到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登记备案,持报失证明登报宣布原证件作废。申请补发新证时,如遗失的证件和签注仍在有效期内,须持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报失证明,报载声明等材料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发新证并签发不超过原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的相同类别的签注。

7、《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商务、培训或就业签注仍在有效期内,通行证签注页用完或自然损坏怎么办?

由于签注页用完或通行证自然损坏等原因,证件不能继续使用的,经核实后,原发证机关可为申请人换发新证并签发不超过原签注的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的相应类别的签注。

8、已持有因私护照,并有英国驻华使、领馆签发的前往香港签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已持有有效的因私护照,同时持有1997年7月1日前英国驻华使、领馆签发的前往香港的签证,且签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因私护照往来香港与内地。

9、申请赴港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收费多少?

申请手续费5元,《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工本费5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4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10、经批准前往香港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的,可以从哪些口岸出入境?

北京市居民经批准前往香港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的,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的商务、培训或就业签注可以从各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

11、对借商务活动之名,在港非法打工或者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如何外理?

对借赴港商务活动之名,在港从事非法打工或者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一经发现,即吊销证件、签注,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准再次赴港;对在港从事卖淫活动者,五年内不准前往香港;对在港非法打工或者从事其他非法活动者,两年内不准前往香港。上述人员所在单位两年内不得申办赴港证件,并视情况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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